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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|
发布时间:2016-11-07 |
根据卫生部、省卫生厅关于做好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活动》的通知和实施方案,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,促进临床合理用药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。 1、由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监督,处方点评小组负责组织成员每月对我院临床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、医嘱实施专项点评。 2、点评小组重点对内科、外科、妇产科及围手术期预防用抗生素、Ⅰ类切口手术的病例,进行点评,点评结果上报医务科。 3、医院根据有关规定,将处方点评结果给予公示和奖罚,对合理用药和不合理用药前3名的医师给予奖罚处理,对超长处方医师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,将依法予以取消其处方权、降级使用、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等处理。 卫生部规定: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合理范围。 1、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%。 2、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%,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%,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S以下。 3、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%。 4、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,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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