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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制度 |
发布时间:2016-10-31 |
1、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实行“一岗双责”。 2、建立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,每年与上级签订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。 3、党政领导班子分工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,经常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发现隐患,及时处理,追究责任。 有关责任人的区分: (1)直接责任者:是指在职责范围内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,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领导干部; (2)主要领导责任者,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,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; (3)重要领导责任者,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,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