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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科两级人员紧急替代程序与替代方案 |
发布时间:2019-04-19 |
为了提高我院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紧急应急能力,保证我院医疗工作平稳有序,确保患者就诊的连续性,保障患者就诊安全,依据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》的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医院院、科两级人员紧急替代程序与方案。 院级人员紧急替代程序和替代方案 一、院级人员紧急替代程序 (一)院领导人员紧急替代程序 1、按照医院领导分工,由院长对医院行政领导进行替代分工安排,确定岗位替代人。 2、院长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或因开会、出差、请假或其他原因外出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,须事先向岗位替代人沟通,避免本岗位工作无人受理,工作停滞,拖延或中断。 3、副院长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或因开会、出差、请假或其他原因外出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,根据院长所做的替代安排,由院长本人或其他指定的副院长替代其完成相应工作。 (二)职能科人员紧急替代程序 1、医院行政总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时,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替代。 2、职能科科主任因故不在岗时,由副主任或科秘书、科干事替代其完成相应工作。 3、医疗业务部门出现突发事件时,由医务科或护理部安排人员紧急替代。如临床科室替代不能满足需要,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直接调配院内相应科室的医护人员完成替代任务。 4、医院安全保卫事务出现突发事件,由保卫科负责安排人员替代。 5、水、电、气、供应、保洁、排污、病房加床、配送等事务出现突发事件,由总务科协调后勤、物业安排人员替代。 6、医疗设备等事务出现突发事件,由设备科安排人员替代。 7、医院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出现突发事件,由信息科负责安排人员替代。 8、挂号收费等事务出现突发事件,由财务科安排人员替代。 二、院级人员紧急替代方案 1、根据岗位责任制,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,不得自行调换班次及找人替班。 2、在岗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不得在上班期间离岗、串岗。 3、替代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,以便紧急需要时能及时到位。 4、替代人员接手工作前要充分了解、熟悉被替代岗位工作,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。 5、各职能科室应做好岗位轮换及岗位培训,保证出现突发事件时能顺利实现人员替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