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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人员奖惩制度 |
发布时间:2020-03-14 |
一、奖励制度 1、凡在上级主管部门(市、省、国家级)各项检查验收中省、市、护理竞赛中成绩显著,受到上级领导表扬,为医院争得荣誉者。 2、全年护理质量控制检查中,各项指标优秀,获得前三名的护理单元。 3、在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护理活动中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。 4、每年一度的综合考评,被评为优秀护士、十佳护士者。 5、助人为乐,在社会上受到好评,为医院赢得荣誉。 6、见义勇为,为保护医院财产、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。 7、服务态度好,收到锦旗或表扬信。 8、及时发现问题,有效地杜绝差错、事故、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。 9、每年在正式期刊、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,积极参与科研、著书成绩显著。 10、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,并采纳后产生一定效果的,。
二、奖励的形式及内容 1、通报表扬,授予先进集体、优秀护士、十佳护士称号。 2、录入护理部护士技术档案。 3、在省、市护理竞赛中为医院赢得荣誉,进入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。 4、在全年护理质量控制检查中,护理质量优秀,名列前三名的护理单元分别给予奖励。 5、在全院护理文件书写、技能操作等评比中,荣获前三名的护理单元分别给予奖励500元、300元、100元。 6、三基理论考试前三名者分别奖励300元、200元、100元。 7、年度综合考评被评为“优秀护士”、“十佳护士”“者,医院会在一定时候给予奖励。 8、杜绝重大护理差错及事故者,根据情况酌情加奖(500-1000元)。
三、惩戒制度 1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劝导批评、经济处罚(10-100元) (1)上班浓妆艳抹、佩戴醒目首饰。 (2)违反护士仪表规范。 (3)在病房中扎堆聊天、大声说笑;工作时间干私活、看小说、睡觉;长时间打私人电话、聊天;迟到、早退、无故不按时交接班;上班使用电脑、手机玩游戏看电视等。 (4)穿工作服到院外、食堂。 (5)对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。 (6)在医院内喧吵或辱骂,干扰医院正常秩序。 (7)未认真进行床头交接班一次扣30元。 (8)业务学习时代替签名,签名人扣30元,被代签者扣50。业务学习时代替签名,找不到签名人,扣科室50元。 2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、经济处罚(50-200元): (1)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(30分钟)。 (2)散播错误的、恶意的信息或谣言。 (3)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(按医院考勤制度执行)。 (4)违反公共道德或礼仪标准。 (5)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。 (6)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。 (7)临时送假条,致使护士长无法调班。 (8)不虚心接受批评、检查、指导,影响医院正常工作。 (9)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。 (10)术前准备不合格延误手术时间扣50元。 3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停职检查处分: (1)由于工作疏忽、责任心不强,发生护理差错、纠纷、护理并发症(缺陷)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。 (2)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,给病人带来痛苦,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,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。 (3)不服从调配(上交院领导)。 4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停职检查或解聘处分或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(1)伪造医疗护理记录且情节严重(并扣罚300元);或私自将病历记录内容的信息透露给他人,造成不良后果。 (2)偷窃或有意毁损医院或他人的财物。 (3)工作期间自行注射麻醉药物或非法倒卖毒、麻、限、剧药,并依法报请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(4)以任何方式殴打或伤害患者及他人。 (5)护理工作中出现严重过失,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。 (6)拒绝主管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或工作安排。 (7)值班时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。 (8)索要、接受患者或家属财、物,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。 5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: (1)理论考试,凡护理部组织的理论考试(每年二次)合格分为80分;全院三基理论考试≤60分,罚款50元,并参加补考,第二次考核不合格罚款100元,第三次考核不合格罚款300元。 (2)操作考核:西医合格为80分,中医合格为90分。全院护理技能操作考核不合格(中医90分以下、西医80分以下)者补考,补考不合格扣100元。第二次补考不合格扣300元,补考人员年终考核不能参加评优。考核者不按护理部的安排进行考核以旷工一天论处,不提前请假者扣50元。被考核者不按护理部的安排进行考核以旷工论处,不提前请假者扣50元。 (3)消毒隔离 无菌物品过期扣20元,医疗废物未分类处置扣10元,湿化瓶、吸引器过期扣5元,拖把未分类悬挂、使用扣5元。 (4)护理部质量检查对个别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,较严重的个人及科室,按要求作相关奖惩,并在护士长例会上通报批评,并责令限期改正。 (5)急救药械 药品检查一项不合格(过期,字迹不清,缺失)扣 5元,交接记录不全或未作每周查对扣5元。设备未处于备用状态扣5元,抢救物品不充足,延误抢救200元,导致医疗纠纷造成影响或后果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。 (6)基础护理质量 未进行入院宣教扣5元,未根据护理等级巡视病房一次扣5元,健康教育不到位扣5元,未进行终末处理扣5元,各管道未标识扣5元,物品未标识一样扣5元,基础护理措施未落实一项扣10元。 (7)病区管理质量 治疗室符合规范,常备药品有一支过期、混放扣5元,麻醉药、精神类药品未上锁扣10元,高危药品未分别放置扣10元,大型输液未现配现用扣10元,胰岛素未封口扣10元,加药后注射器未及时处理扣5元, 输液未封口扣10元,少一个人或少签一个巡视卡各扣5元。治疗车用物少一样扣5元,冰箱脏、有非治疗用物扣5元。病房、办公室、治疗室、浴室、厕所等不整洁扣5元,停止使用后仪器仍在病房(备用除外)扣5元。 (8)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仪表不整齐扣10元/人,操作未戴口罩扣10元/人。值班不巡视扣30元,不在岗位扣50元,因态度不好、睡觉、工作不到位被病人投诉扣50元,由此引发纠纷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。 (9)护士无任何理由克扣病人药品,发现一次,视情节轻重罚款100-300元,并上报院办降职降级使用,根据态度严肃批评,对屡教不改者,上交院领导处理。 (10)业务学习,业务考核无故不参加者按相关规定执行。 (11)护士长未认真履行职责,管理工作未完成每项扣50元,检查时无护士长手册扣100元,出现重大差错事故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。 四、说明 (1)停职指暂停1月以上,停职期间停发奖金。 (2)出现差错、事故而发生护理纠纷按医院规定给予扣罚绩效工资。 (3)其他有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规范的,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。 (4)该规定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,以前护理部的相关规定作废。 (5)发现一例严重差错,罚款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医院规定执行,并写出书面检查上交护理部,全院护士会上通报批评,一般差错扣50元。 (6)所有扣款由财务科统一扣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