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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执业人员准入制度 |
发布时间:2016-10-28 |
1、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》。 2、护理人员必须持有效护士执业注册证上岗。具备专业护理能力,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。凡无注册证者,不允许单独从事临床护理工作。 3、护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五年注册一次,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得低于初级Ⅱ类学分15分;中、高级Ⅰ类学分10分,Ⅱ类学分15分。 4、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,合格后方可上岗。 5、护理人员的资质(包括技术能力、服务品质、职业道德等)至少每3年重新认定一次。 6、急诊、手术室、产房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(1)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急诊专业护士必须为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,经岗位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。定期接受急救知识、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。 2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: 1) 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,急诊分诊; 2) 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; 3) 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; 4) 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; 5) 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; 6) 急诊各种抢救设备、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; 7) 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; 8) 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、协调和管理。 (2)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手术室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。定期接受手术室相关知识、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。 2手术室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: 1) 熟悉手术室环境、布局及基本设备、物品的定位,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; 2) 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、调试和保养; 3) 掌握无菌、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操作规程,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。 4) 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、用途、使用方法及器械的清洗和保养;熟知各专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; 5) 熟练掌握手术室的各项基本操作(包括铺无菌台、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、洗手方法和患者手术体位的摆放等)及各专科手术的配合; 6) 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、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;按要求进行护理文书书写(手术患者交接护理记录单、手术清点记录单)。 (3)助产士专业护士转入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(或助产)专业学历,通过全国护理专业初级(士)资格考试成绩合格,并进行护士执业注册。 2参加助产专业技术培训,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助产技术考核合格证书。 3助产专科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: 1) 掌握女性生殖系统解剖、孕期监护及保健、高危妊娠及妊娠、分娩并发症、合并症及产程的观察与处理; 2) 掌握产科专业技术:产前检查、枕前位助娩技术、会阴切开缝合术、新生儿断脐术、新生儿复苏术、 剖宫产术的配合、新生儿接种卡介苗、新生儿沐浴及脐带护理、新生儿游泳、新生儿抚触、听力筛查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; 3) 掌握新生儿生理特点、护理常规及新生儿常见疾病; 4) 掌握产科抢救预案及仪器、药物的应用、母婴保健相关法律知识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。 (4)在医院护理部的领导下,科室制定助产专业护士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。 (5)有医院护理部确定助产专业护士准入条件,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、专业技术考核。成绩合格者,经与科室审核准入后,方可独立从事助产专业护士工作,并享受助产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。 (6)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。 (7)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7、准入程序: (1)护士根据其条件向病区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提出岗位准入资质申请。 (2)病区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对其评价,提出审核意见,报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审批。 (3)护理质量管理委员审批通过后通知病区及本人,方可独立值班。 |